
任教小学达31年且育有一名7岁子的资深老师,疑因希望有一名女儿而与一名11岁女学生关系良好,不时单独约会,2人更以“契爷”、“契女”相称,更不时赠送契女游戏机及公仔等礼物,且每月给予她400元零用钱。但该名资深老师竟带其“契女”到宾馆开房,而且更3度与该女童性交。惟当该名愧为人师的禽兽与女童开房时,碰巧遇上警方查房,且被当场揭破其丑事。该名“淫贱老师”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认3项与未满13岁儿童发生性行为罪,法官决定先拿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报告,并押后至下月12日判刑。
送赠礼物零用钱出于关怀
任职老师已有31年的被告赵畛畛(53岁),原被控1项非礼及4项与未满13岁儿童发生性行为罪,但他只承认3项控罪,其余控罪则获控方批准于法庭存档。据控方读出的被告背景指出,被告自1977年于教育学院毕业后便任职教师,他亦自1997年起已于案发的小学任教英语、数学、美术及电脑等科目,案发时已在该校任职达10年,案发时月薪约30000元。被告已婚且育有一名7岁的儿子。
辩方代表律师求情时称,被告明白此案涉及违反作为教师的诚信,律师又指老师的责任是保护学生,他更引例指作为老师应如四川大地震的老师,为保护学生而牺牲性命一样,但被告却犯下此案。
律师又指,被告明白事主与他年龄差距很大,犯案时又没有使用安全套等,凡此种种均是加刑因素。律师又解释被告送赠给事主的礼物及给予零用钱只是出于对事主的关怀及心意,并没有其他意思。 被告与女生契爷契女相称
律师又指,被告晚年得子,他想再生小朋友,但却因妻子的健康并不适合再生育。但被告一直想有一名女儿,故才会与事主亲近,但却因把持不住而犯下此次严重的错误。律师又指被告因此案而身败名裂,失去工作以及退休金。
据控方案情指,1996年于内地出生的事主X,首次案发时她为一名小五学生。被告为X的小五级班主任,教导英文课程,X升读小六后被告则为她兴趣小组导师。被告在周末带众学生到校外游玩,但后来只有被告与X单独约会,由去年年头起2人更以“契爷”、“契女”相称。去年暑假被告曾送赠一部 NDS游戏机给X,其后又送了一个毛公仔及一条颈巾给她,及后又每星期给X100元作零用。
女生指被告好人自愿性交
案情指,被告于去年1月至6月间一个星期六带X到荃湾一间宾馆“开房”,被告在房间脱掉X的衣服且与她性交,X以前从没有与他人性交。据X 指当时她觉得被告“几好人”及关心班上同学,故自愿与他性交,事后X亦没有告诉任何人;去年7至8月间,被告买了一部诺基亚的手机给X,并带她到港岛区的宾馆性交,且在X体外射精。
今年1月16日,被告相约当时11岁的X于放学后见面,并一同到荃湾众安街“艺园别墅”租房,且在房内性交,X及后亦替被告口交。其后碰巧一队警员在该别墅巡查,且在房间内发现2人坐在床上,经查问下被告承认X只有约12岁,且是他的学生,两人亦曾在房内性交。
